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1〕1号)中第十二条规定,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中广核新能源(惠州)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(编制主体)编制的《中广核惠州港口二PA、PB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》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内,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、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,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。
公示时间: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20日。共10个工作日。
受理单位:bat365线上平台
地 址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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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6日